針對行動電話及其他裝置的道路新規
汽機車駕駛人使用可攜式裝置、穿戴式裝置及內建裝置等多種裝置的相關道路新規現已出台。新規旨在幫助人們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規定涉及以下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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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攜式裝置(未固定於車用固定器的手機、平板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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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式裝置(智慧手錶、穿戴式抬頭顯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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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建裝置(資訊、導航和娛樂系統,車輛內建抬頭顯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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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固定的裝置(已安全固定於車用固定器的抬頭顯示器、平板電腦、行動電話、媒體播放器等);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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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安全帽用裝置。
一般情況下,持正式駕駛執照的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不得觸碰未固定好的可攜式裝置,如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或任何其他可攜式裝置。
鑒於道路安全風險的增加,持L牌和P牌的駕駛人會受到更多限制。請參閱以下章節了解更多詳情。
持正式駕駛執照的駕駛人
就所有類型的裝置(可攜式、固定式、穿戴式和內建式)而言,持正式駕駛執照的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不得將其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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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文字、數字或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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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動螢幕(例如網站、社交媒體、播放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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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影片或遊戲或進行視訊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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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或閱讀簡訊、社交媒體、電子郵件或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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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裝置放置於任何身體部位,或將裝置遞給乘客。
未固定的或未能穩固固定的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媒體播放器和遊戲機等可攜式裝置
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停車後除外)不得:
駕駛人可以:
已固定的可攜式裝置或內建系統(如導航或娛樂系統)
一般而言,駕駛人可以使用已固定的可攜式裝置或內建系統執行音樂播放及行車導航等功能,前提是不用其輸入文字、滑動螢幕或查看相片/影片。(請參閱上文有關被禁行為的完整列表)
就此類裝置而言,駕駛人僅可短暫觸碰或輕點裝置以進行下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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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打、接聽或掛斷音訊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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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或連播音訊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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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音量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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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裝置上設計用於輔助駕駛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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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導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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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裝置上設計用於監測駕駛人行為或狀態的功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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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專業駕駛任務
機車安全帽
機車騎手可以採取的行動僅限於短暫觸碰裝置或使用語音命令以實現下列操作:
智慧手錶、智慧眼鏡和穿戴式抬頭顯示器
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停車後除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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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碰裝置(因佩戴裝置而引起的偶然接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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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裝置進行下方例舉的任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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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及電子郵件等文字的閱讀或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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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社交媒體和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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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視訊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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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裝置上的導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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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裝置上設計用於監測駕駛人行為或狀態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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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專業駕駛任務。
但是,駕駛人僅在使用語音控制的前提下,可以執行以下操作:
持L牌和P牌駕駛執照的駕駛人
當涉及到分心駕駛時,持L牌和P牌駕駛執照的駕駛人會受到更多限制。
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可攜式裝置。如果駕駛人想使用手機播放音樂或進行導航,則必須先固定手機(請參閱以下關於固定可攜式裝置的章節)。
持L牌和P牌駕駛執照的駕駛人在駕駛汽車或機車時不得:
手機、平板電腦和筆記型電腦等(未固定的)可攜式裝置以及穿戴式裝置(智慧手錶、智慧眼鏡和穿戴式抬頭顯示器)
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不得觸碰、使用或操作未固定的裝置或穿戴式裝置,即使通過語音指令或已事先進行設置也不行。此規定不存在例外。
此外,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不得查看裝置螢幕,不得讓乘客向其展示裝置螢幕,也不得接過乘客遞來的裝置。
駕駛人可以在無需觸碰裝置或下達語音命令的前提下使用智慧手錶查看時間。
已固定的可攜式裝置或內建系統(如導航、氣候控制或娛樂系統)
持L牌和P牌駕駛執照的駕駛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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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符合車用固定器之商業設計與製造目的方式用其固定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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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車上路前完成相應設置,並在行駛途中僅使用已固定好的裝置進行導航和音訊播放(如音樂或播客)。如需更改播放清單或輸入其他地址,則必須先停靠路邊,然後才可進行操作。在駕駛過程中,駕駛人不得出於任何目的觸碰已固定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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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觸碰內建裝置以調整導航設定、氣候控制和音訊功能(如收音機)。
智慧手錶、智慧眼鏡和穿戴式抬頭顯示器
持L牌和P牌駕駛執照的駕駛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操作穿戴式裝置。
駕駛人不得:
機車安全帽
除了使用裝置獲取有關機車安全或操作的圖像或資訊之外,持L牌和P牌駕駛執照的駕駛人僅可將機車安全帽裝置用於:
但是,駕駛人不得:
駕駛人必須在開車上路前完成此類功能的設置,並且必須先靠邊停車才能對設置進行更改。
懲罰
非法使用手機(或其他裝置)將被處以$555的罰款,並扣四(4)分。